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黎守全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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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2月31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黎守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黎守全并非普通业务干部,而是长期承担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监督者”,其沦陷具有更强的警示意味。

从履历背景看,黎守全曾在广西自然资源系统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又出任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理论上处于权力运行的“制动系统”位置,既熟悉自然资源领域项目审批、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高风险环节,也掌握干部廉政情况与案件线索。正因如此,其一旦失守,危害性和破坏力远超一般腐败案件。

通报披露的问题,层次清晰且指向集中。政治纪律方面,其丧失理想信念,在党内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作风纪律方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纪律方面,在组织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纪律方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更为严重的是,其违反工作纪律,直接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最终发展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监督权力异化为牟利工具。

结合广西的区域现实,这一案件并非偶然。广西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矿产资源、工程项目、土地指标、生态修复等多个资金密集、审批密集板块,历来是腐败易发区。在此背景下,驻厅纪检监察组本应是防线中的“最后一道闸门”,但黎守全却选择反向利用监督权力,通过项目承揽、案件处理等方式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形成“权力叠加型腐败”。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问题被明确认定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且“不收敛、不收手”。这意味着,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持续多年、监督制度不断加密的情况下,其仍心存侥幸,性质恶劣。

黎守全案再次提醒,反腐败斗争中不存在“天然免疫者”。监督岗位不是保险箱,纪检身份也不是护身符。一旦监督者自身失去敬畏,权力失控的后果只会更具破坏性。这起案件释放出的信号十分明确:谁把执纪执法权当成谋私工具,谁就必然被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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