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原副书记李文博被“双开”
唐人日报12月31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原副书记李文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一通报,罕见地集中呈现了政法系统权力失范的多重风险,也再次撕开了“执法者失法”的现实伤口。

公开履历显示,李文博长期在广西政法系统任职,曾身处党委政法委这一高度敏感、权力密集的中枢位置。政法委不仅统筹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系统,还在重大案件协调、社会稳定、企业涉法事务处理中发挥关键影响。正因如此,该岗位天然具备对案件走向、执法节奏和资源分配的强大影响力。
通报用词严厉,指向清晰。李文博“毫无理想信念”,不仅搞封建迷信活动,还长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出入私人会所,这意味着其思想防线和行为边界早已系统性坍塌。更具破坏性的,是其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个人重大事项,并在金钱诱惑面前彻底失守,将政法权力转化为牟利工具。
值得警惕的是,其违法行为并非局限于单一领域,而是横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多个方向。这种“多线用权、全面变现”的模式,正是政法系统腐败中最具危害性的形态之一。一旦案件处理被权钱左右,受损的不只是公平正义,更是社会对法治的基本信任。
结合广西的社会现实,这一案件并非孤立存在。广西处在产业转型、招商引资和涉边涉企治理的交汇区,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与司法、执法系统频繁交叉。在这种环境下,如果政法系统内部权力监督不到位,极易形成“以案谋私、以法生财”的灰色地带。
通报中特别强调,李文博的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且“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一表述,实际上已将其定性为典型的“顶风违纪”样本,也释放出明确的制度信号:政法系统绝不是反腐的“例外地带”,恰恰相反,越是掌握执法司法权力的岗位,越是监督的重点和底线。
李文博案再次提醒,政法系统的腐败,危害程度远高于一般行政领域。它伤害的不只是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更直接侵蚀法治根基。当“维护公平正义”的权力被用于明码标价,社会秩序本身就会失去支撑。这起案件的真正价值,不在于一个人的落马,而在于对整个政法权力运行逻辑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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