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童被泼开水事件通报:女孩获赔32万 12人追责3人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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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1月14日讯:近日,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男孩校内向一年级女孩泼热水,导致女孩二度烫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后,公安认定男孩构成故意伤害,但因未满14岁未作处罚。女孩已获32万元赔偿,伤情好转返校。12名管理责任人被追责,其中3人免职。事件后,女孩家属反映其书包发现威胁纸条,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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