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将行使特赦权“保护击杀美国公民”的ICE特工
川普扬言特赦“杀害美国公民的 ICE 特工”:总统赦免权的边界,与明尼苏达州不可逾越的法律防线

近日,围绕明尼苏达州 ICE 执法人员射杀美国公民的案件,美国政坛再度掀起巨大争议。
总统 Donald Trump公开放话称:如果联邦法院判决涉案 ICE 特工有罪,他将行使总统特赦权。
这一表态迅速引发强烈反弹,因为它不仅触及执法暴力与公民生命权的核心问题,更直接挑战了美国宪法中关于联邦与州司法权分立的根本原则。
但在法律层面,一个关键事实被许多政治表态刻意回避:如果该案在明尼苏达州法院被起诉并定罪,总统根本无权赦免。
这一点,不是政治立场问题,而是美国宪政结构中极为清晰、不可跨越的红线。
一、川普的表态意味着什么?——不是“同情执法”,而是对司法的直接介入
川普的言论并非简单的竞选姿态,而是一种极具象征性的政治信号:只要执法人员是在“移民执法”的语境下杀人,即便对象是美国公民,也可能得到总统的政治庇护。
在其支持者叙事中,这被包装为“保护前线执法人员”;但在法律界看来,这种表态实质上是在向执法系统释放一个危险信号——刑事责任可能被政治权力抵消。
更关键的是,川普的说法刻意使用了“如果联邦法院判有罪”这一前提,却回避了另一个更现实的路径:明尼苏达州完全可以、也极有可能以州法对该 ICE 特工提起刑事指控,一旦如此,所谓“总统特赦”,在法律上将彻底失效。
二、总统赦免权的真实边界:只存在于“联邦罪行”之内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总统拥有“对违反合众国法律的罪行给予赦免或减刑的权力”。
这句话在法律实践中有一个极其明确的解释:
总统只能赦免联邦罪行(federal offenses),无权干预任何州法院的刑事判决。
这不是学术争议,而是两百多年来反复被确认的宪法常识。
也就是说:
✔️ 如果 ICE 特工仅被联邦检方起诉、仅因联邦刑事罪名被定罪,总统理论上可以赦免;
❌ 如果 ICE 特工被明尼苏达州检察官起诉、因违反明尼苏达州刑法被定罪,总统完全无权赦免。
总统的赦免权,在州法院面前,不存在。

三、为什么明尼苏达州可以绕开总统?——美国“双重主权”原则
理解这一点,必须回到美国司法体系的核心结构:双重主权(Dual Sovereignty)。
在美国:
- 联邦政府拥有一套独立的刑事司法体系;
- 各州同样拥有完整、独立的刑事司法权;
- 同一行为,既可能违反联邦法,也可能违反州法。
这意味着,一个人即便因同一事件:
- 在联邦法院被起诉、被赦免;
- 仍然可以在州法院再次被起诉、审判、定罪并服刑。
这不是“重复审判”,而是宪法允许的制度设计,对此,最高法院多次确认:
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是两个不同的主权实体,各自有权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只要明尼苏达州选择以州法起诉,总统的任何赦免都无法触及州判决。
四、ICE 特工不是“司法豁免体”:联邦身份不等于免死金牌
川普支持者中存在一种极具误导性的说法:
ICE 是联邦机构,其特工的执法行为应当只由联邦层面处理。
这是错误的。
现实中,无数联邦执法人员曾因暴力执法,在州法院被起诉、定罪并服刑。
只要行为发生在州境内,只要构成州法所定义的犯罪,州政府就拥有完整起诉权。
换句话说:
- ICE 特工在明尼苏达开枪;
- 受害者是明尼苏达州居民、且是美国公民;
- 行为发生在非战时、非军事管辖状态;
那么,明尼苏达州对“杀人”这一行为拥有最直接、最坚实的司法管辖权。
五、为何“州起诉”在政治上尤为关键?
正因为总统无权干预州判决,近年来,越来越多州检察官在涉及执法暴力的案件中,刻意选择州法路径,以避免案件被政治权力“抽走”。
在明尼苏达,这种传统尤为明显。
无论是针对地方警察,还是联邦执法人员,只要造成平民死亡,州层面的刑事追责都被视为维护地方司法尊严的底线。
如果此次 ICE 枪杀案最终由州法院定罪,其意义将不仅是一个刑事结果,而是一次制度性的宣示:
联邦执法身份,不能凌驾于州刑法与公民生命权之上。
六、川普言论的真正危险性:不是“赦免”,而是“提前威胁明州”
即便不考虑法律可行性,川普的表态本身,也已产生严重的现实影响。
当一名政治人物公开表示,愿意赦免“杀害美国公民的执法人员”,其效果并不是为司法程序提供保障,而是:
- 削弱陪审团对“独立裁决”的信心;
- 向执法系统暗示,致命暴力可能被政治力量兜底;
- 对受害者家属和公众造成二次伤害。
在法治社会中,最危险的不是赦免本身,而是对赦免的提前许诺,因为它会在案件尚未审理前,就对责任作出政治定性。
七、如果定罪发生在联邦法院,赦免是否“理所当然”?
即便退一步,假设案件仅在联邦法院审理,川普所谓的“赦免承诺”也并非毫无争议。
原因在于:
- ICE 的用枪政策明确限制对平民、尤其是对行驶车辆的射击;
- 司法部政策要求“致命武力为最后手段”;
- 若构成故意或过失杀人,赦免将被视为政治干预对宪法权利的侵蚀。
历史经验表明,总统赦免在“杀人案件”中极为罕见,且往往伴随长期的政治反噬。
八、结语:真正的防线,不在白宫,而在州法院
川普的言论,更多是一种政治姿态,而非法律现实,真正决定这起案件走向的,不是总统的嘴,而是:
- 起诉权是否掌握在明尼苏达州手中;
- 陪审团是否基于证据独立裁决;
- 州法院是否坚持对执法暴力“零特权”的原则。
只要案件最终在州法院定罪,任何总统——无论是川普,还是其他人——都无权赦免。
这正是美国联邦制度设计的初衷:
当联邦权力可能失守时,州司法成为最后一道防线。
而明尼苏达,正站在这道防线的最前沿。
延伸阅读
“恐怖袭击”的政治定性:特朗普、万斯与诺姆为何必须这样说——明尼苏达 ICE 枪杀事件背后的权力逻辑与法律现实


图:特朗普、万斯、诺姆都把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基于政治价值:他们不得不这么做)。
明尼苏达州 ICE 执法人员枪杀平民事件发生后,案件尚未进入完整司法调查程序,美国政坛的定性却已迅速完成。总统 Donald Trump、副总统 J.D. Vance,以及国土安全体系核心人物 Kristi Noem,几乎在同一时间,将这起事件统一描述为“恐怖袭击”“有组织的暴力行动”“针对执法人员的极端政治暴力”。
这种高度一致的政治表态,并非偶然,也并非单纯基于事实判断,而是一次基于政治价值与权力需要的必然选择。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案件是否构成“恐怖主义”,需要满足极为严格的法定要件;从现实角度看,相关视频、证据与司法部既有用武政策,仍存在大量待澄清之处。然而,在司法尚未给出任何结论之前,政治人物却选择提前“盖棺定论”。
原因不在案件本身,而在于——他们不得不这么做。
一、从“执法争议”到“恐怖袭击”:定性的速度为何如此之快
特朗普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声称已观看明尼阿波利斯事件视频,并断言涉事女性为“职业煽动者”,驾驶车辆的女子“有组织、有预谋地暴力冲撞 ICE 特工”,并直接将枪击描述为“正当防卫”。
与此同时,他将事件整体上升为“激进左翼针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攻击”,并呼吁社会“必须站在执法者一边”。
万斯随后表态,强调政府“将全力支持 ICE 特工”,并将任何反对、抗议、曝光行为描述为“激进分子对国家机器的攻击”。
诺姆则在公开场合进一步推进这一叙事,称“有人正在被训练,把车辆当作武器”,并直接使用“国内恐怖主义”这一高度敏感的政治与法律概念。
在正常法治程序中,这样的定性本应出现在检方起诉书或法院判决中,而不是出现在政治人物的社交媒体或新闻发布会上,但在这一事件中,政治定性先于法律定性,恰恰说明:“恐怖袭击”并不是一个法律判断,而是一个政治工具。
二、“恐怖袭击”四个字,意味着什么?
在美国法律体系中,“恐怖主义”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使用的修辞词,而是一种具有明确法律后果的指控。它意味着:
第一,行为被视为对国家安全的攻击,而非个体冲突;
第二,执法人员使用高度武力将更容易被正当化;
第三,相关调查、起诉、拘押和信息封锁都可以获得更大的权限;
第四,公众讨论的空间将被压缩,质疑者更容易被贴上“为恐怖分子辩护”的标签。
因此,一旦事件被成功框定为“恐怖袭击”,问题就不再是“ICE 是否用枪过度”,而是“国家如何反击暴力极端主义”。叙事的重心被彻底转移。
三、为什么是现在?——政治周期决定了定性方向
特朗普正处于高度政治动员期。移民、治安、暴力、执法人员安全,是其最核心、最稳定的动员议题之一,任何可能削弱“强硬执法正当性”的事件,对他而言都是政治风险。
如果这起明尼苏达事件被社会普遍理解为“ICE 执法过当”“联邦特工对平民用枪失控”,那么:
- ICE 的合法性将被质疑;
- 联邦强力执法路线将被削弱;
- 其“恢复秩序”“铁腕治安”的政治叙事将出现裂缝。
在这种背景下,将事件迅速定性为“恐怖袭击”,几乎是唯一可行的政治应对方案。不是因为证据已经充分,而是因为政治上不能允许出现另一种解释。
四、万斯与诺姆:不是附和,而是政治性绑定
万斯与诺姆的表态,看似是对特朗普的呼应,实则是对同一政治结构的服从。
万斯近年来不断强化“国家被内部敌人破坏”的叙事逻辑,将移民、抗议者、记者、监督者一并纳入“激进威胁”的框架之中,在这一逻辑下,ICE 不再只是执法机构,而是“国家秩序的前线”。只要前线受到挑战,就必须被无条件支持。
诺姆则代表着更具体的制度层面。
她的发言并非竞选口号,而是为联邦执法体系提供政策合法性背书,当她声称“有人被训练使用车辆作为武器”时,其真正含义并不是事实陈述,而是为更高强度执法、更多军事化部署铺设舆论与行政基础。
问题在于,政治叙事并不能自动转化为法律事实。
根据美国司法部 2022 年更新并生效的《使用武力政策》,执法人员向行驶中的车辆开枪,受到极其严格的限制。政策明确指出:不得仅为阻止车辆逃离而开枪,除非车辆本身构成迫在眉睫的致命威胁,且不存在任何可行的避让、防御或撤离方式。
此外,恐怖主义的法律认定,通常需要证明明确的政治动机、组织性、持续性,以及对公众或政府施加恐惧的意图。单一事件、个人行为、混乱冲突,远不足以自动构成“恐怖袭击”。
也正因如此,特朗普等人的表态刻意回避了法律细节,而强调“我看了视频”“显然如此”“大家都知道”。这是典型的政治语言,而非司法语言。
五、提前定性,真正的作用是什么?
提前将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至少产生三重效果:
第一,为涉事 ICE 特工构筑“政治防护墙”,在陪审团、检察官、公众舆论层面形成心理压力;
第二,将受害者迅速去人化,使其从“可能被不当射杀的公民”变成“威胁国家安全的符号”;
第三,为未来可能的赦免、撤诉或不起诉提供道德与舆论铺垫。
这也是为什么特朗普会进一步放话称,如果联邦法院判决 ICE 特工有罪,他将行使总统赦免权。政治定性与赦免承诺,本质上是同一套逻辑的前后两端。
但他们忽略了一个关键事实:州法院不受控制
无论政治叙事如何铺陈,一个无法被政治语言抹去的现实是:如果案件在明尼苏达州法院被起诉并定罪,总统无权赦免。
州法层面的杀人罪、过失杀人罪,与联邦赦免权之间存在一道宪法级别的防火墙,这正是美国联邦制度设计中,为防止权力滥用而设置的最后防线。
也正因为如此,政治人物才更急于在案件初期完成“恐怖袭击”的定性——他们希望在案件进入州法轨道之前,就将其彻底包裹进“国家安全叙事”之中。
结语:
特朗普、万斯和诺姆的言论,并非基于证据的冷静判断,而是一次高度一致的政治行动。
他们所做的,不是解释发生了什么,而是规定公众应该如何理解发生了什么。
将明尼苏达 ICE 枪杀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并不是因为法律已经得出结论,而是因为在他们的政治价值体系中,执法权力不能被怀疑,国家暴力不能被追责,秩序叙事必须优先于个体生命。
但法律的存在,正是为了抵抗这种“必须如此”的政治逻辑,无论政治人物如何高声定性,真正决定这起事件性质的,仍然只能是证据、程序和法院判决。
当“恐怖袭击”成为一种政治标签而非法律结论时,它真正暴露的,不是威胁的程度,而是权力对失控问责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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