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绛县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解芳被“双开”
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山西省纪委监委对解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处理决定。这位曾任绛县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的基层“一把手”,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起案件,再次将县域权力结构中的工程项目腐败问题推到聚光灯下。

公开信息显示,解芳长期在山西基层任职,最终主政绛县。作为县委书记,其权力高度集中,既掌控地方发展方向,也对工程项目、财政资金、干部使用具有决定性影响。正是在这一权力结构下,解芳逐步突破制度边界,从“违规收受礼金”发展到“插手工程项目”“在工程承揽和款项结算中为他人谋利”,形成典型的工程利益链条。
通报措辞虽克制,但指向明确。解芳的问题集中在四个关键词:工程、资金、组织纪律、持续性。她不仅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还多次干预具体工程项目运行。这意味着,县域内本应通过公开招标、规范审批的项目,在权力干预下被扭曲为“关系工程”“熟人项目”。在地方财政并不宽裕的现实背景下,这类行为对公共资源的侵蚀尤为严重。
从区域环境看,绛县地处运城市下辖的传统农业县,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园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投入明显增加。工程项目密集、资金体量相对有限,反而使“一把手”干预更具破坏性。一旦工程审批和结算被权力操控,往往意味着质量风险、资金风险与信访矛盾同步累积,最终由基层社会承受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明确指出,解芳的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且“不收敛、不收手”。这一定性,说明其违纪违法并非偶发,而是长期化、习惯化的权力滥用。这种状态下,权力不再服务公共事务,而逐渐演变为可交换、可兑现的私人资源。
解芳案的现实警示在于,基层腐败往往不是“惊天大案”,而是通过工程、结算、礼金等看似“常规操作”一步步积累。当制度执行失效、监督力量缺位,“小县城的一把手”同样可能形成高度封闭的权力圈层。反腐的意义,正是在于打破这种地方性惯性,让工程回到工程,让权力回到规则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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