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院被曝强行在户口簿盖“精神病戳”,ADHD患者取药遭遇污名化管理
唐人日报11月24日讯:近日,多名山西 ADHD(注意缺陷和多动障碍)患者反映,在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具药物“专注达”时,被要求在户口簿上加盖“精神病一类药品取药”字样的红章,否则无法办理“麻卡”或取药。

这一做法立即引发强烈争议。
张静在9月取药时被要求盖章,她无法接受,却被告知“不盖就不给开药”。而当记者向山西省卫健委和公安厅求证时,两部门均表示“不知情”。换言之,这枚红章的来源成谜,却真真实实落在患者户口簿上。
类似情况并非个例。许多山西 ADHD 患者表示,近两三年来,他们在办理麻卡或换药时,都被医院在户口页上直接盖章,有人甚至毫无知情权。部分家长因担心影响孩子升学、就业、婚恋,不得不补办第二本户口簿,或跨省取药。
更令人质疑的是——
国家法规从未要求在居民户口簿上加盖此类印章。
ADHD 也 不属于 国家规定的六类“重性精神疾病”,且其他精神科疾病(如抑郁症、双相障碍)取药均无需盖章。只有 ADHD 患者被如此区别对待,原因不明。
山大一院工作人员却声称:“按上面的要求,必须盖。”但当追问“上面是谁”时,只让患者“自己去查”。同时,医院公布的麻卡材料清单中,也没有“户口簿需盖章”这一项。
多名患者表示,在药物高度依赖医院的情况下,他们根本没有拒绝空间:“不同意盖章,就不给开药。”
公安部门在接受咨询时则表示:“不让别人往你的户口簿上盖章,是你的权利。”
这意味着医院的做法很可能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这一事件引发山西 ADHD 群体广泛共鸣,他们担心户口讯息被永久污名化,甚至可能影响未来落户、就业、考公、参军等关键环节。
在全国其他省份,ADHD 患者取药并不需要户口簿盖章。
唯独山西执行更严格的做法,其动机和依据至今无人解释。
患者们表示,他们需要药物维持学习、工作和生活,而不是被迫接受贴标签式管理。“我们不是精神病,我们只需要被当成正常人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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