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村干部被指私卖集体土地,村民维权反遭推搡辱骂
唐人日报9月8日讯:山西新绛县孝陵村爆出土地纠纷事件。多名村民控诉称,一队队长与会计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将村集体土地卖给二队队长,且未经过任何公开讨论或合法程序。面对村民的质疑与维权,涉事村干部非但没有解释,反而在冲突中推搡、辱骂维权群众,引发公愤。

据现场村民反映,这片土地本属于村集体所有,是许多农户赖以生存的耕地。但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却被“一纸协议”暗中转卖。村民得知消息后集体上门要求说明情况,却遭到阻拦和辱骂。有村民称:“我们只是想讨个公道,问清楚凭什么卖地,结果干部先动手推人,还骂我们。”
在农村,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关系生计的根本保障。任何处置村集体土地的行为,本应经过村民会议表决,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备案监督。然而在孝陵村,这一基本程序似乎被彻底绕过,几名干部的私下操作便剥夺了全体村民的权益。这种“暗箱操作”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也直接触碰法律底线。
村民们质疑:村干部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甚至利益输送?为何在维权时采取推搡、辱骂的粗暴方式,而不是依法依规给出合理解释?这一系列疑问尚无答案,却让村民愈发愤怒与失望。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频频引发矛盾。个别基层干部无视民主程序,凭借手中权力擅自处置土地,导致村民利益受损、社会矛盾加剧。孝陵村的冲突再次揭示出这一顽疾:集体土地缺乏透明管理,监督机制流于形式,导致基层权力被滥用。
事件在村中持续发酵,不少村民呼吁上级政府介入调查,追究责任人,并追回土地或补偿损失。“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干部不能说卖就卖!”一位年长村民愤然表示。
这起纠纷并非孤立。它映照出部分农村治理中,村务公开不透明、权力缺乏制衡的现实困境。村干部本应是为民服务的“带头人”,却在利益面前成为村民权益的侵害者。若任由此类问题滋生,不仅动摇基层治理的公信力,更会激化村民与干部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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