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村民集体举报:村委擅自流转土地,质疑“谁在替百姓做主”
唐人日报10月14日讯:近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龙凤庄村的一段村民集体举报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多名村民站在田边控诉称,村委在未经村民大会同意、未征求个人知情和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集体土地流转给外来企业使用。“我们的地,被他们偷偷租出去了,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一位年逾六旬的村民愤怒地说。

据多名村民反映,这片土地原为村民承包的耕地,是家家户户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过去每年种粮、种菜、栽棉花,虽收入不高,却是全家生活保障。可从今年春天起,他们发现自家的地被大型机械占用,地头插着“流转工程项目”标志牌。村民前往村委询问,却被告知“这是集体统一安排”。
“我们没签合同、没盖章、没开会,凭什么就把地流转出去了?”村民质问。更让人愤怒的是,部分村民的承包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却被以“土地整合”为由强制收回。村民说,他们既没拿到租金,也未得到补偿。
视频中,几位村民展示了土地流转协议复印件,落款为“龙凤庄村委会”。他们指出,这份协议的签署人并非经村民大会授权,也没有经过镇政府公示。“这根本就是私相授受!”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且须公开公示、征求村民意见。任何个人或少数干部无权擅自决定土地流转事宜。
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代表称,村委与企业签订的流转合同为期十年,涉及土地数百亩,每亩年租金近两千元,但村民并未看到资金流向。“我们不知道钱进了谁的账。”
对此,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已“关注到网络反映情况”,并表示正在调查核实。然而截至目前,村民尚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或解释。
村民李大叔说:“我们不反对发展,也理解搞项目,但要让老百姓知道、同意。不能把集体当私产。”有村民指出,这种“先签后告知”的行为在农村并非个例,“干部一句‘集体决定’,老百姓连话都插不上。”
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留言谴责此类侵权行为,呼吁上级纪委介入调查。一条高赞评论写道:“所谓‘集体土地’,集体是谁?百姓不参与,权力就成了掠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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