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被曝强制“慈善捐款”!企业摊派员工资助贫困生,网友怒斥:爱心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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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8月27日讯: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一则“企业被要求捐款,企业再强制员工捐款”的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与争议。原本冠以“资助贫困大学生”的爱心捐款,却在层层传导中逐渐变质,演变成企业与员工的“被捐赠”,让善举蒙上了强制与权力摊派的阴影。

据当地多名网友爆料,单县政府近期向辖区部分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其出资支持贫困大学生就学。一些企业在接到“硬指标”后,直接将压力转嫁到员工身上,采取强制性扣款的方式筹集善款。多位员工表示,捐款金额并非自愿决定,而是“必须交”,否则将面临隐性处罚。“我一个月工资才三千多,还要被扣钱去捐款。”一名员工在社交媒体上愤怒留言,“如果是我主动捐,那叫善心;被强迫捐,那就是剥削。”这种声音迅速获得大量转发与共鸣,凸显出舆论的普遍质疑:爱心怎能靠行政指令来完成?

资助贫困大学生无疑是一项积极而有价值的公益行动。但在执行过程中,一旦与“任务化、指标化”捆绑,就容易异化为形式主义和权力滥用。企业被要求“必须捐”,员工被要求“跟着捐”,捐赠便失去了“自愿”的公益前提,甚至让受助者的善款蒙上不义之名。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层层摊派”式的捐款模式,极易损害社会信任感。一方面,真正困难的学子可能因此被舆论误解为“强制扶贫”的受益者;另一方面,企业与员工的爱心被强行“量化”,捐款行为蜕变成“政治任务”,让公益的温度荡然无存。

公益的价值在于自愿与真情,而不是行政命令。强制摊派的做法,不仅会引发公众反感,更可能造成恶性循环:被迫交钱的企业和员工对公益产生抵触情绪,未来真正需要自发爱心支持的群体,反而得不到信任和帮助。事实上,我国《慈善法》早已明确规定:慈善捐赠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捐赠。这一法律条文的存在,本应成为约束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的底线。然而,单县这一事件却暴露出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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