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女工维权血泪史:绩效突评“丙等”致3年不得晋升 申诉反遭开除
唐人日报4月11日讯:在广东富士康工作六年半的女工小芳近日发声,控诉自己因绩效考核被打“丙”等,不仅无缘原本应得的晋升和加薪,还被剥夺年终奖及正常底薪,甚至被剥夺三年内晋升资格。

按照富士康内部规定,普通员工每三年有一次晋升机会。2024年小芳本应晋升至“员3”级别,工资也应提升50至500元不等。然而,课长却告知她因2023年绩效为“丙”,一切待遇全被取消。对此小芳不服,走上维权之路。
她征得线长同意后前往工会投诉,却被公司以“旷工”为由直接开除。她将遭遇发到微博,引发关注,却很快接到警方电话警告。警方随后更是登门,要求她“不要乱发东西”。
小芳申请劳动仲裁,但富士康在仲裁过程中提交伪证,试图否定她维权的正当性。尽管如此,小芳仍最终赢得仲裁。然而,她和律师发布在社交平台的多条维权贴文随后被平台删除,引发广泛质疑。
事件引发外界对富士康内部管理与员工申诉机制的强烈关注。舆论呼吁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杜绝企业滥用考核制度与打压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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