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三男子放狗虐杀流浪猫引众怒,警方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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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0月28日讯: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发生一起令人愤怒的虐猫事件。三名男子在公共场所放出多条大型猎犬,任由其追咬、撕扯一只无辜的小猫。整个过程被路人拍下并上传网络,引发舆论强烈谴责。

视频显示,事件发生在居民区附近的一处空地。三名男子站在一旁嬉笑打闹,而他们放出的猎犬疯狂扑向一只小猫,将其反复咬翻在地,血迹斑斑。围观者震惊之余上前劝阻,但三人态度嚣张,不仅拒绝制止,反而言语挑衅:“这就是狗的本能。”目击者称,这几人此前多次放狗“练猎性”,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该视频在网络迅速发酵后,舆论哗然。网友纷纷痛斥:“这是赤裸裸的虐杀,不是娱乐!”“这样的恶行不该只停留在道德谴责上。”相关话题登上热搜,阅读量数千万。

面对公众的愤怒,蚌埠市龙子湖区政府当日晚间回应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警方通报确认,三名涉事男子放养的猎犬属违规饲养犬种,目前犬只已被捕获收容,案件已立案侦查,相关人员正在接受讯问。

一位接近调查的知情人士透露,这些猎犬疑似属“高风险烈性犬”,根据《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居民区严禁饲养、遛放烈性犬种,更不得在公共场所无拴绳放养。若情节严重,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动物保护组织对此事件发声,要求警方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相关条款追究肇事者责任。“他们不仅虐杀动物,还公然藐视社会秩序,涉嫌故意伤害动物并造成公共安全隐患。”有志愿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蚌埠首次出现恶性虐猫事件。去年,当地亦有市民举报有人将流浪猫投喂毒饵并拍摄炫耀视频,虽涉事人被行政处罚,但未构成刑责。此次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动物保护立法力度不足的讨论。

法律专家指出,现行刑法对虐待动物尚无专门罪名,仅可通过“寻衅滋事”“危害公共安全”等间接条款惩处。随着社会文明水平提升,公众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应当转化为制度化的法律保护。“如果此类行为不受应有惩处,只会鼓励更多模仿者。”

目前,蚌埠警方已派出专案组追查涉事男子身份及其犬只来源。龙子湖区公安分局表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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