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张欢被开除公职
唐人日报1月4日讯:安徽省青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张欢,因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被依法查处。12月29日,潇湘晨报援引青阳县纪委监委消息称,青阳县监委已对张欢立案调查,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官方通报显示,张欢作为一名基层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在履职过程中严重背离乡村振兴工作的公共属性和服务宗旨。调查认定,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同时,其廉洁底线失守,长期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形成不正当经济往来。
更为严重的是,张欢利用其在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中的职务便利,在工程业务承揽、工程验收以及工程款拨付审核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索取财物,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青阳县监委认定,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对基层政治生态和乡村振兴资金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青阳县近年来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农工程项目数量多、资金密集,对基层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洁履职要求较高。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作为重要执行部门,直接参与项目审核、资金流向和工程监管,其工作人员手中掌握着一定的资源配置权和审核权,一旦监管失守,极易滋生权钱交易风险。
近年来,安徽多地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重点聚焦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和基层干部作风。张欢案的查处,正是这一背景下对基层“微腐败”和权力滥用问题的集中体现。
根据处理决定,青阳县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对张欢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财物已一并移送检察机关。
分析人士指出,乡村振兴资金事关民生与发展,基层工作人员一旦突破纪律底线,损害的不仅是公共资源,更会侵蚀群众对政策的信任。张欢案的处理释放出明确信号,即无论职级高低,只要触碰纪律和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肃追责。
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其后续进展及相关责任认定,仍有待司法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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