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新康被“双开”
唐人日报9月25日讯: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新康因严重违纪违法,经娄底市委批准,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并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经查,杨新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旅游和宴请安排,严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在组织纪律方面,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甚至帮助亲属篡改、伪造档案资料以骗取工作安排,严重破坏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杨新康在廉洁底线方面早已失守,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履行职责上也不尽责,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向上级报告工作。在私德方面,他生活腐化堕落,行为不检,严重背离党员干部应有的操守。
在经济利益上,他更是“靠项目吃项目”。杨新康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资金申报、拨付、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私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他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直接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通报指出,杨新康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值得注意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依旧不知敬畏、不知止,完全无视党纪国法,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娄底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娄底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新康开除党籍处分;由娄底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一案件表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任何顶风违纪违法、妄图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杨新康身为党员干部,却将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自毁前程,身败名裂。
纪检监察机关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权力属于人民,只能用来为民服务,绝不能用作个人牟利。杨新康的落马再次为广大干部敲响警钟:无论身处何职,只要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必然会受到最严厉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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