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醉驾撞残行人 被判赔74万
唐人日报1月3日讯:近日,云南昆明外卖员杨某醉酒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行人熊某,造成熊某严重伤残。经交警认定,杨某对事故负全责。熊某经鉴定,因颅脑损伤导致神经精神障碍,损伤为七级伤残和十级伤残。
2024年,熊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29万元并请求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赔偿。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0万元,杨某赔偿74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满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案件提醒社会,醉酒驾驶将面临法律追责和巨额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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