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变“杀猪盘”?外卖员被深圳交警诱到现场,因电动车超重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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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2月31日讯:广东深圳福田区发生一起引发广泛争议的执法事件。多名美团景田站外卖骑手接到交警通知,被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然而,当骑手们按要求到场后才发现,所谓的“培训”并未开始,迎接他们的却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集中检查与处罚。

多名外卖员向现场目击者和网络反映,当天他们被告知是例行交通安全学习,内容涉及规范骑行、减少事故风险等。由于此前类似培训并不少见,大部分骑手并未产生警惕,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直到现场出现电子称重设备,骑手们才意识到情况并不简单。

随后,交警要求外卖员依次将电瓶车推上称重设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多辆电瓶车被认定为“超重”,超过了现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根据相关规定,骑手被现场开具罚单,每人罚款2000元。

这一结果令在场骑手情绪迅速激化。有骑手表示,车辆长期用于高强度配送,本就存在加装电池或更换配件的情况,而这些改装并非个人恶意行为,而是平台配送强度与续航需求倒逼的结果。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执法过程并非随机路检,而是通过“培训通知”的方式集中召集,性质更像一次事先设计好的“围堵”。

“如果是路上正常检查,我们认罚。但用培训把人叫来,再统一处罚,这感觉像被算计了。”一名骑手这样形容当天的经历。也有人直言,这种方式让人对执法公信力产生怀疑,本该是安全教育的场合,却成了高额罚款的现场。

事件在社交平台传播后,引发大量讨论。支持执法的一方认为,电动车超重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无可厚非,骑手应当为违规行为承担后果。反对者则指出,问题的关键不在是否违规,而在执法方式是否正当、是否透明,是否尊重了被管理者的基本知情权。

也有法律人士指出,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正当程序原则,如果执法对象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到场,相关处罚是否符合程序正义,有必要进一步厘清。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培训通知是否构成诱导执法”作出公开回应。但这起事件已经折射出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现实——在城市即时配送体系中,外卖骑手处于高强度考核与严格监管的双重压力之下,平台效率、执法标准与个体生存之间的张力,正在不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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