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要求宗教人士网络“守国法、禁炒作”,网友吐槽:先管管假和尚直播带货
唐人日报9月18日讯: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发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对宗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的言行提出明确要求。这一文件不仅是一份行业指引,更是对新时代互联网宗教活动的严格约束,意在划清边界、压实责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宗教话语和宗教内容在网络空间的传播不断扩大,部分宗教人士借助网络平台“放大影响力”,但也出现了炒作名气、发布不当言论甚至违法内容的乱象。对此,国家宗教事务局在新规中开门见山,明确要求宗教教职人员必须以“守国法”为前提,依法依规发声,任何形式的网络活动不得突破法律红线。
《规范》强调,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利用网络制造炒作热点,更不能通过发布虚假、夸大或极端内容来博取眼球。这一条款直击现实问题:一些宗教从业人员过去通过所谓“网红讲法”“网络布道”迅速走红,借机开展与宗教无关的商业活动,甚至传播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言论,导致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此次明确“禁炒作”,既是对虚假流量的警示,也是对宗教活动“去娱乐化”的坚决态度。
文件同时提出,宗教教职人员在网络行为中应当坚持正面引导,传播健康内容,维护社会和谐。他们需要严格自律,避免以个人立场挑动矛盾,不得在网络上发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论。这些规定再次强调宗教活动必须服从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不能成为网络失序的突破口。
有学者指出,《规范》的出台,是国家对宗教领域数字化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过去,宗教场所主要在现实空间内活动,管理相对可控,而当宗教内容进入网络后,传播面更广、速度更快、影响更复杂,如果缺乏规范,就极易引发失序甚至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此次国家层面的制度性约束,正是为了堵住管理漏洞,守住法律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不仅仅是一纸禁令,还释放出一种鲜明的信号:宗教教职人员作为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都应承担社会责任,不能因“宗教身份”而自我豁免。正如文件所强调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宗教人士更不能以网络为平台,搞“另起炉灶”的小圈子,更不允许制造对立,扰乱社会共识。
从更广的层面看,《规范》背后折射的是国家在数字治理上的整体思路——对各类群体都设定相应的网络行为边界,确保互联网空间秩序井然。宗教教职人员群体因其特殊身份,被要求“守国法、禁炒作”,正是对社会公众的回应,也是保障宗教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
随着《规范》的正式发布,宗教教职人员的网络行为将迎来更严格的监督与约束。未来,若有违背者,不仅会受到宗教内部纪律处分,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这意味着,网络布道、宗教传播必须在制度框架下进行,任何越界行为都不再有模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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