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茂县南新镇卫生院原院长王亮被开除公职
唐人日报9月25日讯:四川茂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茂县南新镇卫生院原院长王亮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经查,王亮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长期无视纪律与规矩,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调查显示,王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规饮酒,公私界限日渐模糊。在经济问题上,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截留国家资金,数额较大,触碰法律红线。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宣传用品和防疫物资采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金额同样巨大。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公共资源的公平使用。
更为严重的是,王亮的问题并非偶然失足,而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持续顶风违纪违法。这种明知故犯的态度,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基层医疗系统的政治生态和社会信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茂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王亮作出严肃处理:开除公职,彻底清除其在公共岗位的影响;没收其违法所得,追缴不义之财。同时,将其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问题及相关涉案财物,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确保司法追责不留死角。
王亮的案例再次警示广大公职人员,医疗卫生系统肩负的是服务群众、守护健康的神圣职责,而非牟取私利的工具。任何人一旦忘记初心,丧失底线,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防疫物资、公共医疗资金等高敏感领域,坚决查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的行为。王亮案的查处,正是保持高压态势、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体现。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如纪委监委多次强调的那样,监督没有盲区,任何公职人员都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王亮从一名基层医疗院长堕落为阶下囚,警示意义深刻。
这不仅是对个人的惩戒,更是对全体公职人员的提醒:手中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之为公。如果贪欲膨胀,试图通过权力牟取私利,最终结局只能是身败名裂、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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