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一审获刑14年

0

唐人日报12月19日讯: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崔保华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犯罪所得及相关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这起横跨近二十年的受贿案件,至此迎来阶段性司法结论。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至2024年,崔保华在担任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兼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期间,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关键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39万余元。涉案金额巨大,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集中于权力与资本高度交织的工程和规划审批环节。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崔保华身处重要领导岗位,本应恪守公权边界,却将公共权力异化为个人牟利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量刑时同时考量了多项从轻情节:其部分受贿行为属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在庭审及审理过程中认罪悔罪态度明确,积极退赃,相关违法所得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位。基于上述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十四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公开信息显示,该案于2025年9月28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系统、完整的证据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崔保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全程依法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

从受贿行为持续近二十年,到一审依法宣判,这起案件再次表明:无论职务高低、任期长短,只要触碰法律红线,终将付出代价。法院判决所释放的信号清晰而明确——权力不是护身符,时间也无法冲淡责任,任何将公共资源私有化、将制度信任变现的行为,都会被法律一一清算。

——————————————————————————
唐人日报赞助商:


纽约华人律师事务所精办移民申请、婚姻绿卡、移民监狱上庭、刑事民事。

【Phone:929-789-1391、347-652-8966;地址:3915 Main Street,418,Flushing NY 11354 。周一到周五AM10:00-PM18:00 人不能成功从监狱出来,只收基本律师费用】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Verified by MonsterIns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