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师呼吁公权力适度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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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3月13日讯:近日,来自四川的两名资深律师公开表达了对当前刑事诉讼法和刑法执行中存在的不平衡现象的担忧。他们指出,虽然针对普通民众的刑法非常完善,但用以规范公权力机关的相关法律却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在一个讨论会上,这两位律师强调了公权力机构在处理法律事务中的双重标准问题。他们举例说明,律师一旦稍有越轨,便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和职业制裁;相反,当公权力机关侵犯律师的会见权和辩护权时,却往往无需承担任何后果。更为严重的是,律师在面对这种权力侵害时,甚至缺乏有效的投诉和申诉渠道。

两位律师呼吁,应当提高公权力主体违法的成本,通过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为律师和公民提供更加公正的保护机制。他们建议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和限制,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无私地执行。

此外,他们还提出,刑事诉讼法应加强对官员的约束,使之成为一个真正能够治理官员不当行为的有效工具。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逐步消除公权力滥用对法治社会的破坏,恢复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这一观点引起了法律界内外的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加强法律对公权力的制衡是推进法治进程、保护人权的关键一步。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治理环境,确保每一个法律人都能在公正的环境下行使职责,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效力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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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1205 png 唐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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