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巡视专员胡延生被开除党籍
唐人日报11月12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巡视专员胡延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实,胡延生理想信念丧失、权欲膨胀,退休前大肆“变现权力”,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最终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胡延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政治立场,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安排旅游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亲属在人事任用中谋取利益,搞权力寻租。
更为严重的是,胡延生在退休前滥用手中权力,将公权当作谋利工具,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牟取私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纪检部门指出,他“边退休、边敛财”,严重破坏了巡视机构的政治公信力。
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胡延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延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巡视组是各级党委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职责。胡延生身为巡视干部,却在监督他人之时迷失自我、违纪违法,其落马被视为对纪检系统内部“灯下黑”问题的再次警示。
分析人士指出,巡视干部的权力直接关系到党内监督的权威与公信力,其腐败行为破坏的不仅是纪律形象,更损害了民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信任。此次处分释放出明确信号:反腐败没有“豁免区”,纪检系统同样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监督。
目前,胡延生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舆论普遍认为,他的被查,再次敲响了权力滥用与纪律失守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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