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二级巡视员王同海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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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0月9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二级巡视员王同海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报揭示了这位昔日的“干部典型”如何在权力的诱惑中彻底坠落。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吉林省委批准,纪检监察机关已对王同海立案审查调查。结果显示,他早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政治上迷失方向。通报指出,王同海“不守政治规矩,私自阅看、浏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网络文本”,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这种行为被视为严重的政治叛逆,暴露出其彻底的蜕变与背离。

王同海长期在吉林省人社系统任职,手握医疗审批、养老项目、用工管理等关键权力,却将本应为民服务的岗位变成了牟利平台。通报显示,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更有甚者,他以“居间牟利”之名行贿赂之实,插手医疗机构审批、工程项目承揽,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纪检机关指出,他“贪欲膨胀、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以职权换利益、以批文换回扣、以项目换现金——一步步将公共权力私有化、利益化。他甚至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多家企业间暗中牵线,充当“掮客”,借“协调关系”之名从中抽成牟利。

更令人震惊的是,他对组织失去起码的敬畏。在组织谈话、函询中,王同海多次隐瞒事实、拒不配合,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篡改材料,企图逃避追责。

通报中提到的另一个细节,令人唏嘘:王同海“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表明其不仅贪腐,更直接侵吞国有资金,将公共资源视为个人囊中物。其行为不仅违纪,更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

纪委通报措辞罕见严厉——王同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为负面。

按照相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同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同海的落马,再次凸显了人社领域的腐败风险。作为民生部门的重要一环,人社系统涉及养老保险、医保审批、劳动关系调解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一旦权力被滥用,损害的不仅是财政资金,更是社会信任。

近年来,全国多地人社系统腐败案件频发:从医保基金被侵吞到人事任用权被买卖,一些官员在“公共福祉”的名义下暗中牟利。正如有评论指出:“他们不是没有听过‘初心’两个字,而是选择了将它兑换成金钱。”

舆论对王同海案的反应直接而愤怒:“一个管民生的官,最后连自己的良心都不管了。”

他曾是政策执行者,如今却成为法律的被执行者;曾被称作“基层改革推动者”,如今却成了腐败的反面教材。

在党纪国法的铁律之下,任何自以为“安全退身”的幻想终将破灭。王同海的结局,无非是再次证明那句警示:权力不是特权,越界者必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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