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金淘镇石林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侯志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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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12日讯: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南安市金淘镇石林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侯志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调查显示,2019年至2021年间,侯志江在担任金淘镇政府路长办公室农村公路专管员以及石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本应用于农村公路管护的专项资金,并据为己有。这一行为直接影响了村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正常实施,导致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农村公路不仅是群众出行的必需通道,更是连接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命脉。专项管护资金原本用于道路修缮、养护和安全隐患整治,本应确保道路通畅和村民安全。然而,侯志江却将本属于集体的资金私吞,令一些原本应修缮的道路长期得不到养护,甚至出现安全隐患。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更动摇了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

通报指出,侯志江的问题并非个别事件,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具体细节虽未完全披露,但足以说明其思想蜕变之深、行为之恶劣。身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他本应肩负为民服务、造福一方的责任,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谋利的工具,最终自毁前程。

长期以来,基层腐败问题屡见不鲜,其中尤以涉农资金、项目资金等最为突出。部分干部利用群众难以直接监督、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复杂等漏洞,套取、挪用、侵吞资金,给基层治理带来严重损害。侯志江案正是这一顽疾的缩影。

纪检监察机关在通报中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侵害民生利益的腐败行为都必须坚决查处。农村公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设施,其管护资金更是群众出行安全的保障,必须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侯志江的行为不仅违法违纪,更是在消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值得注意的是,侯志江在村里长期担任要职,对石林村的公共事务和资源分配有较大影响力。他的行为一旦不受制约,极易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腐败生态,使公共项目资金沦为个人腰包。此次被查并移送司法,既是对其个人的惩戒,更是对所有基层干部的一次警示:任何胆敢伸手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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