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等房一场空!观山湖拆迁协议说撕就撕,把居民当猴耍?
唐人日报1月4日讯: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多名居民集中反映,十多年前依法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近年来被相关方面以各种理由单方面解除,原本清晰的安置承诺在漫长等待中逐步“失效”,问题至今未获实质性解决。

据多位居民回忆,十余年前,当地推进城市建设与片区开发,相关部门依法启动征收程序,居民在评估、签约、公示等流程完成后,陆续拆除了自住多年的老屋。彼时的协议条款明确约定安置方式、安置面积与交付时间,许多家庭是在“白纸黑字”的保障下,才忍痛告别祖屋,选择配合整体规划。
然而,现实与承诺之间的距离,远比当初想象得更长。寒来暑往,十余年时间过去,安置房建设一再延期,交付节点屡次推后,部分项目甚至长期停滞。居民从最初的等待,逐渐变成反复咨询、不断上访,却始终难以等来明确答复。
更令居民感到震惊的是,近几年,有关方面在沟通中提出,原有拆迁安置协议“已不再具备执行条件”,甚至被告知协议已被“解除”或“作废”。在居民看来,这种说法既缺乏合法程序,也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相当于对当年依法签订的协议进行单方面否定。
在长期未能安置的现实压力下,数万户家庭被迫长期租房生活。房租上涨、搬迁频繁、子女入学受限、老人医疗不便,成为许多家庭的日常困扰。有居民坦言,当年签约时正值壮年,如今已鬓角斑白,安置房却依然停留在图纸或口头承诺中,等待本身成了一种消耗。
法律界人士指出,依法签订并生效的拆迁安置协议,原则上应受法律保护。即便因规划调整、项目变化确需变更,也应通过协商、补偿或司法途径解决,而非简单以行政或内部决定方式单方解除,否则可能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协议为何被解除”“是否存在替代安置方案”“历史承诺如何兑现”等核心问题作出系统回应。对于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居民而言,他们所期待的,并非额外补偿或情绪安抚,而是对当年承诺的尊重,对契约精神的兑现。
一纸协议,承载的不只是房屋去留,更是普通家庭对未来生活的信任。当十年的等待被一句“作废”轻描淡写带过,留下的,是难以消解的失衡与疑问,也是一座城市在发展进程中必须正视的现实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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