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朱孝顶评“订婚强奸案”:婚约不能凌驾于女性性自主权之上
唐人日报4月18日讯:针对近日引发广泛争议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北京知名律师朱孝顶在社交平台发文,严厉批评部分专业人士试图以“婚约”为由否定强奸罪成立。他指出,这种观点不仅法律上站不住脚,更在价值观上暴露出对女性主体性的忽视。

朱孝顶表示,有些“颇具声望”的专家竟然公开质疑该案中的强奸认定,甚至将订婚等同于性同意,这种逻辑背后实际上是否定“婚内强奸”概念的延伸,是对女性身体与意志的物化。
他强调,强奸罪的核心是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这种权利基于当事人自主意志作出的决定,无论是陌生人、情侣,甚至夫妻之间,都应得到绝对尊重。“订婚”并不构成自动的性同意,更不能成为施暴的免责盾牌。
该案中,受害女性在订婚后遭遇性侵,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部分声音竟试图以“双方有婚约”为施害者辩护,引发愤怒。朱孝顶认为,若社会不能明确划定性权利边界,将使女性长期处于危险与羞辱之中。
他呼吁法律界保持基本的法理尊严,坚持性自主权不可剥夺的底线,用法律的明确与正义回应模糊与漠视,真正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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