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原副区长范亮亮受贿案一审判刑12年半

0

唐人日报2月14日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朝阳区原副区长范亮亮受贿、串通投标一案。法院对范亮亮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元。判决还要求没收范亮亮因受贿犯罪所得,并上缴国库。

范亮亮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还参与串通投标活动,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法院认定范亮亮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本案的判决体现了党和政府坚决反腐的立场,检察机关与法院共同依法打击腐败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法院表示,范亮亮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依法予以严惩。

此次判决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提醒其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严守法律底线,防止滥用职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纽约华人法律服务中心精办移民申请、移民监狱保释、恐惧面谈环节保释。【Phone:929-789-1391 ,347-652-8966;地址:3915 Main Street,418,Flushing NY 11354 。周一到周五AM10:00-PM18:00 人不能成功从监狱出来,只收基本律师费用】

image 1205 png 唐人日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Verified by MonsterIns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