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委员、自治区国资委正厅长级干部魏栓师被“双开”
唐人日报12月8日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委员、自治区国资委正厅长级干部魏栓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随着调查细节曝光,一个长期滥用权力、无视纪律底线、沉迷奢靡享受的“隐性权力网络”浮出水面。

通报显示,魏栓师首先在政治与组织纪律上严重堕落。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甚至在全国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关键时点,仍顶风违纪、目无法纪,组织并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与其职务密切相关方提供的旅游安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已严重冲击政治纪律的底线。
在组织原则方面,魏栓师利用职务影响力,在干部与职工录用岗位上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破坏选人用人公平性,使组织权力异化为利益输送的工具,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廉洁纪律方面,他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与企业保持不当利益关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将公权力染上浓重的私人化色彩。甚至在生活纪律上亦多有违反,表现出权力失控后的全面滑坡。
在其主管或参与的国资领域,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关键环节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国资系统历来是腐败高发领域,而魏栓师作为正厅级干部,掌握重要资源分配权,其行为不仅造成大量公共资产流失,更破坏了国资监管秩序。
值得警醒的是,魏栓师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知敬畏、不知止,反复触碰纪法高压线,表明其问题根深蒂固、性质极其恶劣。
依据相关法规,自治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魏栓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法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案再度显示,国资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任何试图在重大项目、工程资金、国企改革中寻租牟利的干部都不可能“安全着陆”。纪检监察机关强调,将继续深挖制度漏洞,坚决斩断权钱交易链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国资国企健康发展。
魏栓师的落马,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权力不是护身符,更不是提款机,任何侥幸心理最终都会被纪法无情戳破。反腐永远在路上,监督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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