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公民“霸租白嫖7年”怎么办?房东“怎么挑”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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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最难清退租户”困局:六七年不交租、非法占用地下室、法庭一再延期,房东被拖入无底洞

在纽约,房东与租户的纠纷并不罕见,但当“不交租”“非法占用”“威胁他人”“反复延期”的元素叠加在一起,这场拉锯战就会演变成一场漫长、消耗性的制度困局。

近日,一起持续六七年的租赁纠纷再次因法官与租户双双缺席而被迫延期,引发房东与法律界对纽约住房法院效率、执法协同缺位的广泛质疑。

六七年的等待:从欠租到“失控居住”

这起纠纷的起点并不复杂。

房东指控,租户长期不交房租,却持续居住在物业内,并擅自破坏“禁止进入”的地下室门锁,在地下空间聚会、开派对,影响公共安全与邻里秩序。更令房东担忧的是,租户还多次对室友进行言语威胁,导致同住者不安。

然而,案件进入司法系统后,进展却异常缓慢。

疫情期间的司法停摆、延期令叠加疫情后案件积压,使得每一次开庭都成为“排队—延期—再排队”的循环,最新一次开庭日,法官与租户均未到场,案件再次被重排。

住房法院的现实:保护居住权与效率的张力

纽约住房法院长期被视为“最拥堵”的司法体系之一。其核心价值在于防止居民因经济或程序问题而被迅速赶出住所,尤其是在疫情后,“避免无家可归”的公共政策取向更为明显,但在实际运作中,这一价值也被批评为“过度延宕”,让少数恶意占用者获得了时间优势。

纽约华人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指出,欠租型(Nonpayment)或到期占用型(Holdover)案件,一旦进入“多次延期”轨道,往往会被拖延数年,租户不出庭、法官临时调整、双方申请延期,任何一个环节都会让案件回到起点。

身份并非关键,但维权会影响节奏

在社交舆论中,租户的身份常被反复提及——性少数、拉丁裔、中年、美国公民。然而法律专家强调,这些身份本身并不构成司法偏袒的依据,法庭裁量的关键仍然是:是否存在合法租约、是否欠租、是否存在非法使用或危害安全的行为。

如果你在任何文件、陈述、录音里出现:

  • queer
  • latino
  • 不工作
  • 群体标签

对方律师可以直接把案子引向“歧视”“报复性驱逐”这在纽约是一刀毙命级别的风险。

律师选择的分水岭

房东在案件中曾先后咨询不同背景的律师,但收效有限,法律界人士指出,仅熟悉住房法院程序的律师,往往会沿用“慢路径”;真正能推动案件的,是同时具备住房诉讼与行政执法经验的团队,能够将司法与执法系统联动使用。

这种复合型代理在纽约并不多见,却在复杂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

缺席与延期:制度允许,但不应成为常态

据租户说,被告最新一次庭审根本就没去现场。按照程序,租户多次缺席本可触发缺席裁决,但现实中,法院往往倾向于给予再次机会。纽约华人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提醒,房东及其代理必须在记录中明确反对无理由延期,否则系统会默认为双方同意拖延,但不代表什么都不能做。

你和你的律师可以立刻要求:Motion for Default / Motion to Restore with Sanctions。

如果对方多次未到庭,你可以通过律师或自行申请:

  • Default judgment(缺席判决)
  • 或至少要求:对方解释连续缺席,不允许无限 reschedule。

做这个的重点不是“赶走”对方,而是逼法官记录“对方滥用程序”。

同时 要求法庭记录:Pattern of Delay,你必须让案卷里出现这些词(很重要):

“pattern of delay”
“failure to appear”
“prejudice to petitioner”

这是为后面上级法官 / administrative motion铺路。

你还可以同时启动或并行:

A.非法使用 + 危险行为(Holdover Proceeding):

非法进入 basement

破坏门禁

未经允许聚会

威胁室友

这是非金钱性驱逐理由,不受疫情保护条款限制

B.向市政府投诉(不是为了修房,是为了制造记录)同时做:

311 投诉(非法居住 / basement 使用)

DOB(Building Dept)

FDNY(如果有明火、聚会、人群)

一旦出现 violations, Housing Court 法官会认真得多。

实在不行,就现金换钥匙

在多年的拉锯后,一些房东选择“现金换钥匙”(Cash for Keys)作为止损方案——即在律师监督下,以补偿换取对方自愿搬离并放弃权利,这一做法虽备受争议,却在高成本环境下成为现实选择。

制度反思:谁在为拖延买单?

当案件进入第六、第七个年头,问题已不再只是个体纠纷,而是制度效率与公共安全的考验,长期非法占用不仅损害产权,也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多位受访者呼吁,纽约应在保障居住权的同时,建立更明确的“恶意占用”快速识别与处理机制。

租房之殇:如何避免选到垃圾租客(纽约房东必读)

在纽约,选错一个租客,代价可能是多年时间和巨额损失。核心原则只有一句:不要选“看起来可怜的人”,要选“将来不会出现在房屋法庭的人”。

第一,看收入来源而不是数字,稳定的 W-2 收入远比不稳定的现金或“刚开始做的工作”安全。

第二,必须查 Housing Court 记录。凡是有 nonpayment、holdover、harassment 记录的,直接拒绝。一次房屋法庭经历,未来风险极高。

第三,警惕“故事型租客”。频繁抱怨前房东、强调被不公平对待、动辄提起诉讼的,往往也是下一个纠纷源头。

第四,押金和首月租金必须一次到位,任何“之后补”“朋友担保”,在纽约几乎等于自找麻烦。

第五,合同要为上庭而写,明确禁止非法行为、聚会、擅入 basement,并约定违约可直接走 holdover。

入住后三个月是关键期,一旦出现拖租、拒沟通、抗拒检查,立刻留证。
在纽约,心软不是善良,是风险管理失败。

结语

这起案件仍在等待下一次庭期,对房东而言,时间意味着成本与风险;对城市而言,则是法治与治理能力的拷问,在保护弱势与维护秩序之间,法律到底是主持公平正义,还是维护底层群体,似乎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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