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原高层官员李石松一审获刑15年
唐人日报11月19日讯:反腐风暴再掀波澜。云南省原高层官员李石松因受贿超1亿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随着判决落地,这位在云南政坛多年叱咤的重要人物,终于迎来了其长达近20年的贪腐链条的司法终结。

11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依据判决,李石松在2005年至2024年间,利用其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红河州政府、工信委、工信厅、曲靖市及云南省委等多个关键岗位上的权力,为单位及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升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作为交换,他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合计超过人民币1.0025亿元。
这是一条横跨近二十年的权力寻租链条。从副处长到省委常委,岗位不断上升,李石松手中的权力也逐渐扩张,围绕工程项目、资源审批、企业扶持等领域形成利益输送格局。正是依托这些关键节点,他收受的贿赂金额不断扩大,最终突破亿元大关。
法院指出,李石松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国家与公众利益,按法律规定应依法严惩。然而,判决也明确其同时具备多项从轻、减轻处罚因素——包括重大立功、自首、主动交代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积极退赃等。值得注意的是,李石松“实际所得已全部追缴”,这也是其获得较轻刑罚的重要原因。
庭审细节显示,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进行了充分交锋,李石松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众旁听了庭审,全程公开透明。
李石松的落马,再次揭开地方政治生态长期潜伏的灰色地带。他所涉领域——工程建设、企业经营扶持、干部提拔——历来是腐败高发区,也最易形成利益链条。其案件的查处与判决,既是对个人长期贪腐的清算,也是一记深刻警示:任何隐藏在权力角落里的利益交易,终将被阳光照亮。
随着判决生效,李石松案未来是否会牵出更多关联人物、是否涉及利益圈层的全面清理,仍值得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反腐的高压态势没有丝毫减弱,而李石松的命运,也再次证明——权力失守的代价,从来都是毁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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