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原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被公诉
唐人日报7月25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原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因涉嫌受贿犯罪,近日被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交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检方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李刚在四川和云南任职期间,先后担任大邑县委常委、副县长,温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成都市温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党组书记、局长,巴中市委书记,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副省长及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务,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程序,告知李刚相关诉讼权利,听取其本人及辩护律师意见。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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