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发行监管部监管四处处长杨郊红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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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8月18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发行监管部监管四处处长杨郊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江苏省宿迁市纪委监委联合查办。经调查,杨郊红早已背离理想信念,丧失初心使命。在职期间,他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牟利,离职后仍借助原职务形成的影响力,参与拟上市公司原始股认购,从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调查认定,其行为堪称“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案例。

与传统权钱交易不同,杨郊红的腐败方式更为隐蔽。他通过“白手套”和“影子股东”等手段规避组织审查,还与他人串供,销毁和隐匿证据,公然对抗组织调查。其违纪事实不仅包括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在于利用资本市场的漏洞,通过“突击入股”攫取暴利。

中央纪委指出,杨郊红的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之后,说明其在长期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政治觉悟缺失,纪法观念淡薄,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其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证监会党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宿迁市监委则决定将其涉嫌受贿等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涉案财物一并移交。

杨郊红案再次警示:金融监管部门作为资本市场的把关机构,本应以严格、廉洁、公正为底线,但一旦有人在监管岗位上以权谋私,危害程度远超一般腐败。资本市场关系亿万投资者利益,任何权力寻租都会动摇市场的公信力,破坏金融秩序。

近年来,证监会系统已有多名官员因腐败问题落马,说明反腐败斗争在金融领域依然形势严峻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依赖制度建设,更依赖监管者的廉洁与担当。杨郊红身为处长,却将监管者的角色异化为“寻租者”,这不仅是个人的堕落,也是对制度信任的背叛。

随着案件移交司法环节,杨郊红最终将面对法律的严厉审判。专家指出,只有持续保持对金融腐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才能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的权力寻租,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杨郊红的倒下,是其个人的悲剧,也是制度对腐败“零容忍”的再一次宣告。资本市场容不得黑手伸入,更容不得监管者自我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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