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兴信受贿案一审判十二年
唐人日报10月29日讯: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兴信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曹兴信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24年间,曹兴信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75万余元。涉案时间跨度长、金额巨大,涉事范围横跨多个系统,反映出其在权力运行中形成的隐秘利益链条。
案件显示,曹兴信的职务履历涵盖组织部门与国企系统两个关键领域:他曾任中央组织部干部四局副巡视员、副局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巡视员,后调任公务员三局副局长。2018年起,他出任中国联通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正是在官企交界的灰色地带,曹兴信利用其地位为他人“打招呼”、牟取好处,构建了系统性的权钱交易网络。
滨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但法院同时指出,曹兴信在案发后态度较为积极: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并积极退赃、认罪悔罪,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均已追缴到位,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量后,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判处。
今年8月1日,该案在滨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大量书证、财务账单及证人证言,辩方围绕部分款项性质与主观故意展开辩护。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曹兴信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深刻反省,接受惩罚”。
审理现场,来自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三十余名旁听人员见证了这一幕。庭审秩序庄重而沉默,象征着昔日权力人物的堕落与法治威严的回归。
曹兴信案再次凸显了国企系统在高层任命、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环节的腐败风险。分析人士指出,国企改革深化与反腐并行,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公共利益公正的重要一环。曹兴信的倒台警示所有掌权者:权力不是谋取私利的筹码,而是公共信任的托付。
司法机关表示,将继续保持对国企高管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完善监督体系,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权力寻租”死灰复燃。
至此,这场持续近二十年的贪腐轨迹终于画上句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曹兴信,昔日的央企高管,终因贪念之手伸向权力禁区,走上了法律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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