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文忠一审被判死缓
唐人日报7月22日讯: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文忠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全部赃款及孳息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2006年至2023年间,何文忠利用担任中电科第十一研究所所长及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战略规划部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供应、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并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巨额回扣,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89亿余元。
法院认为,何文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依法应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绝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据悉,该案于2025年4月11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检方出示大量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何文忠当庭认罪悔罪,并作最后陈述。
此案再次释放出高压反腐信号,权力之手若触碰红线,终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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