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云气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米天明一审获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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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0月11日讯: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华云气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米天明受贿案。一审判决认定米天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2009年5月至2015年9月间,米天明先后利用担任陕西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风云气象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华云气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力,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房产销售、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6年春节前,他先后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84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米天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长期滥用职权、权钱交易,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缴全部赃款,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米天明曾被视为气象科技领域的“行业能人”。他主导过多个大型气象观测设备项目,推动气象服务产业化发展,外界评价其“懂业务、善协调”。然而,正是在这些高层项目背后,他逐渐迷失了方向,将权力变成敛财工具,把科技创新平台变成个人利益场。

调查显示,米天明的受贿手法隐蔽而系统。他以“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名义,接受企业主赠送现金、股权、房产,甚至通过家属账户“分期收款”。在他任职期间,部分企业凭借其“批示”轻松中标气象工程项目,形成明显的“关系依赖链”。有业内人士坦言:“米天明懂行,但也正因为懂行,他比谁都清楚权力可以被如何利用。”

华云气象集团是国内气象装备与信息技术的龙头企业,其业务涵盖卫星数据处理、雷达系统、气象装备制造等多个关键领域。米天明的落马,不仅揭示出行业内潜藏的腐败问题,也敲响了科研系统廉政警钟。近年来,从高校到科研院所,从国企到央企,腐败问题屡现,其背后往往伴随巨额项目资金与审批权力集中。

专家指出,科技领域的腐败更具“隐形化”特征,往往披着“创新合作”的外衣进行利益输送。米天明案正是这种“技术型贪腐”的典型代表——他将项目资源当作私人筹码,损害国家利益,也破坏了科研生态的公正性。

有评论认为,米天明的落马,既是个体堕落的结局,也是行业警醒的契机。科技创新离不开清廉环境,任何以权谋私的“潜规则”终将被法纪揭穿。正如一位审判员在庭上所言:“科学的高度,容不得人性的贪婪。”

从手握千万项目批文的高管,到被铁窗锁住自由的罪犯,米天明的坠落,再次印证了权力失衡的危险。他曾主导“气象科技创新”的风云,如今却卷入自己制造的“权钱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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