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一审被判无期
唐人日报8月26日讯: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楼文龙在长达近20年的时间里,利用职权便利或职务影响,非法收受财物,数额高达人民币8451万余元。他的落马,再次凸显了金融监管与银行系统内部长期存在的权力寻租隐患,也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至2024年,楼文龙先后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主任,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要职。其间,他多次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监管审批、入股城市商业银行、融资贷款、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
这些权力交易贯穿他仕途的重要阶段,数额特别巨大,不仅严重破坏了金融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也造成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别重大损失。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楼文龙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情节极为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在量刑时,法院也综合考量了其认罪悔罪态度与积极配合情况。
据悉,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楼文龙存在部分“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同时,他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基于此,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无期徒刑,而非死刑或死缓。
2025年6月6日,该案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楼文龙作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这一案件的公开审理与宣判,被视为司法系统坚持“阳光办案”的体现。司法公开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也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金融系统历来是腐败的高发区和敏感区。近年来,从银行高管到监管官员,多名金融领域的重要人物因权钱交易落马。楼文龙案再次警示:金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极易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最终造成的是国家经济秩序的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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