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买16万二手车发现死过人 网友:支持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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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5日讯:近日,上海张先生与某二手车公司因一辆事故车引发的购车合同纠纷,引起广泛关注。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二手车虽然未受损,但曾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这样的车辆能否退还?

张先生在多方挑选后,以16.4万元的价格从某二手车公司购入一辆二手车。合同中明确注明“车辆无事故、无泡水、无火烧”。车辆过户后,他小心使用,一年多来爱惜有加。然而在一次常规保养中,他却意外得知,这辆车曾卷入一起交通事故,虽然车体本身无结构性损伤,但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这一事实让张先生难以接受。他认为二手车公司在售车时隐瞒关键信息,自己是基于对“无事故车”的信赖才作出购买决定。根据一般社会公众的认知,带有人命事故记录的车辆,价值和流通性都将大打折扣,严重影响购买意愿。因此,他以“重大误解”为由,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购车合同并退车退款。

面对诉讼,二手车公司辩称,他们出售时并不知晓该车曾发生过致人死亡的事故,车辆性能和安全性没有任何问题,也不存在合同意义上的“事故车”,因此不同意退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本案中,公司在合同中承诺“无事故”,其通常应被理解为“车辆不存在影响正常使用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性损伤”。而张先生的理解更为广泛,认为“无事故”包括未发生过致人伤亡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虽然车辆本身无技术性损害,但涉及人命的事故,确实会对车辆价值和交易意愿产生重大影响。

法院指出,公司在出售前未能尽到全面核查义务,导致车辆信息不完整,成为张先生做出购买决定的重要原因。作为消费者,张先生对车辆状况的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异,属于重大误解。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购车合同,由二手车公司退还张先生购车款16.4万元,并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该案警示买卖双方:二手车交易不仅仅是车辆性能、外观的买卖,还涉及车辆历史、事故记录等关键信息。二手车经营者有核查和披露的义务,消费者也需在购车前尽可能查询车辆历史。任何隐瞒或疏漏,都可能触发合同纠纷,甚至导致交易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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