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国企女员工醉驾”事件进展:警方立案,纪委监委介入核查
唐人日报10月21日讯:海南三亚发生一起引发全国关注的酒驾事件。一名女子酒后倒车撞上劳斯莱斯后,在现场不仅毫无悔意,还当众高喊:“我反正是国企的!让市委市政府通报我吧!”——这一幕被围观者拍下上传网络,迅速登上热搜。

视频显示,事发地点位于海棠区223国道林旺加油站路段。一辆白色小轿车倒车时与停放的劳斯莱斯发生刮擦。警方赶到后对女司机进行酒精检测。镜头中,女子面带醉态、步伐踉跄,却一边做“剪刀手”,一边高声喊话,甚至质疑执法人员:“没事,我是国企的!你们查我也没用!”其傲慢语气与轻浮态度引发网友强烈反感。
10月18日,三亚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肇事者毛某(女,38岁)系三亚某国企下属二级公司员工。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22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通报还指出,三亚市纪委监委已同步介入,对毛某身份及相关情况开展核查。这意味着事件已从交通违法上升为涉公职人员的纪律审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毛某所在的国企为市属大型集团,近年来频繁参与政府项目。其“我是国企的”言论引发舆论对“体制内特权心态”的强烈批评。网友纷纷留言:“不是酒壮怂人胆,而是特权壮了心。”还有评论指出:“醉酒驾驶本该羞愧,她却拿国企身份当护身符,反映出某些人的傲慢与失德。”
有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驾驶人,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依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若同时造成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量刑可进一步加重。“毛某不仅酒驾,还在公共场合炫耀身份,其行为已严重损害国企形象。”
三亚市纪委监委方面回应称,已启动干部作风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业内人士分析,此案或将成为“酒后炫权”典型案例。
事件持续发酵后,三亚市民及网友普遍呼吁公开处理结果:“不要让一句‘我是国企的’成为特权挡箭牌。”截至目前,毛某已被停职接受调查,事故中劳斯莱斯车主已完成笔录,双方财产损失正在评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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