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火烧掉一年收成”!河北一老人因烧秸秆被罚2000元
唐人日报10月17日讯: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三圣口乡,一位年近七旬的农民因被指“露天焚烧秸秆”被执法队处以2000元罚款。这笔钱几乎是老人一年辛勤劳作的全部收入。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网友痛批:“治理污染不能变成惩罚穷人的运动。”

据村民介绍,当天傍晚,村口地头升起一股白烟,执法人员随即赶到。老人解释,那只是他清理杂草时点燃的一堆废枝,火势很小,未蔓延到田间。然而执法队认定其为“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当场下达罚单,要求缴纳2000元罚款。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既无取证,也未允许申辩。老人被吓得连鞋都没穿好,哆嗦着签下罚单。
“他一年种几亩地,收成好时也就两三千元。这罚款就是要命的钱。”邻居愤愤地说。村里人都知道,这位老人独居,靠种地和低保维生。罚单下达后,他连夜坐在地头哭泣,嘴里念叨:“我这把年纪,还能种几年地?现在种一年的粮都赔进去了。”
秸秆禁烧政策推行多年,初衷是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但在一些地方,执行过程早已变味。上级部门层层下达“零容忍”“一律处罚”的指标,基层干部面临考核压力,只能“发现即罚”,甚至将是否有“火点”作为政绩评比依据。于是,原本应科学管理的环保工作,成了一场针对农民的“罚款运动”。
有基层工作人员私下透露:“卫星图每天监测,一有火点乡镇就要被通报批评,罚我们几千块。为了自保,只能对农户下手。”在这条行政压力链上,责任层层传导,直到落到最弱势的群体身上——农民成了政策的“替罪羊”。
事实上,秸秆焚烧问题的根源在于“无法处置”。农民不是不懂环保,而是没处放、没法运。秸秆还田机械价格高昂,每亩地粉碎成本约150元,而回收渠道稀缺、补贴不到位。对多数农户而言,点燃一把火是无奈之举,而不是恶意违法。
法律专家指出,《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罚款应兼顾社会效果和个人承受能力。对一名靠种地为生的老人动辄罚款数千元,既缺乏比例原则,也违背公共管理的人道精神。
事件曝光后,永清县政府回应称,已介入调查,并将核查执法过程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官方承诺,如发现程序不合法或处罚过重,将依法纠正。然而舆论并未平息。许多网友呼吁,地方政府应公布执法依据及证据,不能以“生态之名”掩盖“懒政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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